2020-05-09 04:08:50
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第246号公告,这是继饲料“禁抗令”(第194号公告)后发布的用于指导饲料“禁抗”工作的细化规则。
据悉,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农业农村部已在第194号公告中叫停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此次公告旨在对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等事项做出具体实施要求。
第246号公告中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仅有促生长用途的15项药物饲料添加剂等品种质量标准,注销558个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3个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公告还给出金霉素预混剂等15个兽药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以及拉沙洛西钠预混剂等5个进口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和标签、说明书样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46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我部已发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现就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仅有促生长用途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等品种质量标准(目录见附件1),注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目录见附件2)。
二、我部已完成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药物饲料添加剂、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修订工作,现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见附件3),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同时废止。相关兽药生产企业按照修订后的说明书范本自行修改相关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标签内容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内容范围。标签和说明书上的产品批准文号由“兽药添字”变为“兽药字”,其他信息不变。
三、我部已完成抗球虫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相关进口兽药品种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修订工作,现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见附件4),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同时废止。相关进口兽药生产企业按照修订后的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印制相关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上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不变。
四、2020年1月15日前,我部统一组织完成相关兽药产品“兽药添字”转“兽药字”批准文号批件变更和发放工作。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19日
对于实施“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这一最严政策,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处长黄庆生表示,所谓的“禁抗”指的是饲料中禁止添加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一些具有调养机体、健康肠胃、改善吸收、增强免疫、平衡微生态等功能,不属于药物、抗生素的绿色新型产品,是可以作为功能型饲料添加剂在商品饲料中添加使用的。
海龙元壳寡糖,极力推动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健康发展。作为一种新型绿色的益生素,饲料级壳寡糖不仅能改善养殖动物的消化吸收,促进养殖动物生长,还能够有效防病抗病,可作为促生长剂替代部分抗生素。研究表明,壳寡糖同抗生素相比,具有不产生耐药性、无药物残留、不对有益菌产生破坏和杀灭等优势。
废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质量标准目录
注销的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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